新闻频道八卦爆料

于文华前夫李凡澄清传闻:我没有伤害于文华(2)

八卦爆料
Tips: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长按图片存图
  关于林琳:林琳以前是我公司的歌手,最初是总经理助理。作为老总,与公司的员工、签约歌手接触是很正常的事,根本不存在南方所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被屈为“第三者”,林琳很委屈地打电话给我,我希望她不要再说什么,她还是忍不住为自己叫屈。
  记者再三追问林琳所说的“婚变的真正原因是于文华移情别恋,第三者是一个姓李的先生”是怎么回事时,李凡叹了口气:“这种事,在北京圈内很多人都知道,我不想说。我不想伤害于文华。她毕竟是我一手做出来的作品,我希望她好。”
  关于李N:李N是80年代末卖盗版的,我是90年代初火起来的。李N与我认识,但从未打过交道,我不想评价他,因为毕竟李N与于文华在一起。我不给于文华写歌,因为我写东西都是应别人的要求而写,我写的歌比较慢,亦从不主动给人写歌。于文华的经纪人?我不知李N算不算是她的经纪人。我有事,直接给她打电话,不需要经过任何人过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