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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传庭简介,传庭死明则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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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传庭简介
      孙传庭(1593年-1643年),字伯雅,又字百谷,代州镇武卫(今山西代县)人。生于明神宗万历二十一年,卒于明思宗崇祯十六年,年约51岁。万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进士。明崇祯十五年(1642)任兵部侍郎,总督陕西。次年升为兵部尚书(改称督师)。带兵镇压李自成、张献忠。由于时疫流行,粮草不足,兵员弹药缺少,朝廷催战,无奈草率出战,后兵败,在陕西潼关战死,马革裹尸。明史称:传庭死,而明亡矣。
    人物大事记:主持陕西军务
      孙传庭师溃潼关,孙传庭在主持陕西军务期间,不断扩充自己的军力和粮饷。西安周围原屯积军队2.4万,田地二万余项,后来田地都归属于豪门,兵丁只是虚设在花名册上。孙传庭接管这里后,经过治理,得士卒1.1万,年收税计银14.5万两,米麦1.35万石。
      为尽早彻底剿灭农民起义军,明廷采纳了兵部尚书杨嗣昌的“四正六隅”的全面围剿方略(又称“十面埋伏”),并为完成此计划增兵12万,加派军饷银 280万两。但是,孙传庭对此持有异议。他认为:因军兵屡战,多经溃乏受挫之苦,况且连年征战,民力疲竭,此举未必能收到预期效果。由于孙传庭料知他的计划不会被采纳,便着手清点私产,得银两4.8万,并招兵买马,自办围剿所需的人力及资财。当明廷汇集各处上报的招兵募马的数额时,唯独孙传庭的奏疏未送到。素与孙传庭有隙的杨嗣昌于是乘机发难,抱怨朝廷的军法在陕西竟行不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