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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特大卖淫,应召女通过微信“做生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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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中旬,正逢寒假,朱某让谭某来温州“走走”:“她说要想得到好价钱,必须要有好的装备。”于是,根据朱某的要求,出发前,谭某购置了几身名牌衣物,飞抵温州后还住进一家五星级酒店:“对方出价1.2万元让我过去,而且打车费和住宿费全部由对方支付。”2月26日,谭某在温州做完“生意”后,又接到一单,一个温岭老板要她连夜过去。最后谭某拿到2000元,其余归朱某所有。次日谭某返回温州再次“接单”时,被温州警方抓获,“鸡头”朱某也随后落网。
   微信“营销”,“微店生意”遍及数十地.警方调查显示,朱某来自山东,曾是杭州一家KTV的公关小姐。两三年前,朱某利用自己手头的“资源”,开始物色年轻漂亮的女子“做生意”。2014年起,朱某开始通过微信朋友圈“开店”介绍嫖客。为隐秘起见,双方谈“生意”时使用“开拍”、“拍摄”等暗语。事实上,早在去年12月,温州警方就发现有团伙利用微信在市区多家高端星级宾馆组织、介绍卖淫活动。随着朱某和谭某的落网,案件侦查得到实质性进展。通过朱某的手机,民警发现了400多个卖淫微信群,每个群都是上限500人的大群,里面活跃着全国各地的“鸡头”。朱某等人表示,这个是方便大家共享嫖客和卖淫女资源。据统计,这些微信群里涉嫌组织卖淫的有1000多人,分布在全国多个城市。办案人员说:“群里的都是组织者,她们大多做过KTV公关。为了逃避打击,根据积累的客源,开起卖淫‘网店’。”据悉,朱某等人的“交易”遍及香港、澳门、北京、天津、上海、厦门、重庆、太原、哈尔滨、青岛、福州、南昌、武汉、杭州、宁波、温州等数十个全国一二线城市,涉案人数上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