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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父子多次对薄公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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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官司有了新的进展,法院判儿子小董需要偿还父母赠与的300多万购房款。
  父母拿出300多万给儿子买了一套房
  2007年,在儿子小董20岁出头的时候,董先生夫妇拿了300多万,在南京市中心买了一套长江路九号的房子。当时他们以小董的名义跟房产公司签约,1年后,房子的产权登记在了儿子小董名下,他顺利拿到了房屋产权证。
  虽然给儿子买了房,产权登记在他名下,但是董先生称,儿子曾出具说明,明确这套房子是父母的。不过,之后双方关系恶化,小董则口风一转,坚称房子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理应属于自己。
  房子本来就是买给儿子的,董先生夫妇也没打算要回来。不过,有了房子后,儿子经常不回家,他们也联系不上儿子。小董的态度,让董先生夫妇寒了心。2013年,董先生夫妇第一次到法院起诉,想要把房子的产权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