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捅死同学被判无期,一个特警班的学生沦为了故意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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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从某种程度上说,当一个文明趋向于更高或许还是更有价值的目标时,社会性越轨(犯罪倾向)的可能就越大。最近一则“捅死同学被判无期”的新闻引起了不少家长的注意,该案件是山东省东营市一所警察学院特警班的学生扈强,因小事持刀连捅同学十余刀致其死亡。而距离此次作案五个月前,扈强曾用刀将人捅成重伤。2014年12月30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扈强有期徒刑17年。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日前,扈强被改判无期徒刑。
 
  捅死同学被判无期案发经过2013年12月1日清晨6点20分,东营市东营区派出所的接警电话急促地响了起来。电话称,离此不远的警察学院有人持刀伤人。接警后,民警迅速出动,与此同时,120急救车从另一条街呼啸而过,两辆车几乎同时到达事故现场。这里是学生公寓楼一楼大厅,现场的血腥让人惨不忍睹。地上、墙上、窗户上……大片的血迹无声地记录着当时的惨状。民警在学校食堂见到了被师生控制的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