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母亲与少年儿子,我一步步勾搭上母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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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海珠区法院一审认定,胡某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
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同时,鉴于胡某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判决胡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胡某上诉称,现有证据只能证实自己
强奸被害人一次,被害人自己也称调整好心态了,本案是家庭成员之间违背伦理的特
殊犯罪,社会危害程度低于一般强奸犯罪,请求二审改判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做为母
亲,这个女人无疑是个不称职的妈妈。保持沉默?为了谁的声誉?如果连自己的女儿
都不能保护,又何称母亲呢?
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聂振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肯定地说,“事实上,随着生活水平
的提高,我国青少年的青春期比10年前提高了1岁。但青春期教育尚没有普及,这就使
在性自我保护方面尚未启蒙的青少年,面临受到伤害的危险更大。”和性教育严重不
足相对应的是青少年性早熟的提前,处理不好这一矛盾,将会导致许多严重的社会问
题,调查表明,在我国当前的青少年中,未婚性行为、性骚扰和性犯罪的比例逐年增
多,甚至出现了很多起过去鲜为人知的家庭乱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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