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社会百态

小偷被打死,小偷当时已经不行了!(2)

社会百态
Tips: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长按图片存图
    在群情激愤中,小偷死了,死得惨不忍睹。学生有罪吗?保卫科有过吗?110有责任吗?
    在常人看来,小偷也许是死有余辜。因为有许多人都经历过被小偷“光顾”的痛楚,在感情上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小偷再怎么可恶,可他毕竟也是人,也有生存的权利。如今,小偷被打死了,而且是被诸多学生群殴致死的,说是“正当防卫”也许就不成立了。
    小偷确实很令人可恶和痛恨,但从法律上讲,本罪不该致死。至于事件之后的问题,当交由公安机关去解决。在此,笔者想就小偷本身和被偷者之间的问题作一探讨。
    就上述案例而言,上百个学生,要抓住两个小偷应该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哪怕小偷手里拿着匕首相威胁。可事情却恶化到了小偷被打死的结局,这不能不令人感到遗憾和震惊。其实,面对如此小偷,纵然是人人都想逮而诛之,但交由保卫科和警察处理也许会对彼此都更好些。再怎么说,毕竟这涉及到人之生命的问题,悲剧发生了,追究和处理起来,对谁都显得有些沉重。
    因为好逸恶劳者越来越多,他们不想着自己怎么去努力和奋斗,就想靠偷窃来获取不义之财。对他们来说,偷窃得来的钱最容易,也来的最快。加上人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淡漠观念,看到小偷行窃,几乎很少有人管,也纵使小偷的日益猖獗。面对小偷,勇于保护自己的财产和权益是自然而应当的,但在很多时候,也要学会保护好自身不受伤害,包括事件当时不被小偷所伤害,以及尽可能避免因与小偷之间的冲突带来种种“后遗症”,如上述的命案。如此一来,本是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却又因防卫过度而使事件的性质发生改变和升级,后果也就更加复杂和严重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