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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再遭暴力抗法,城市面子与小贩生存之间的博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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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法执法”,是“警察”又不是警察
  对于城管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甘肃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系教授韩正认为,城管执法的法律来源并不充分,法律上的模糊,埋下了之后暴力冲突的隐患。“从国内目前的法律框架来说,城管和警察的权力并不一样,授权的尴尬,导致了城管群体的尴尬,而在执法时,面对的大多是弱势群体,因此很容易引发争议。而且,一些地方还不断给城管增加‘难啃的骨头’,令其难以承受。”韩教授说。
  韩教授说,一个城管负责一个社区,摊位、违建、广告等等,都要他去管,而不是像派出所那样分工明确——刑警是刑警,治安是治安。“城管的工作大都很多部门不愿管的‘头疼事’,并且管理的对象基本上是社会弱势群体,所以,当城管真的严格执法时,一边倒地被批评、埋怨也就不难理解了。”韩教授说,城管执法是一个典型的末端执法,要使末端执法权有效,就必须通过立法规定的硬约束机制,实现不同部门之间配合协调的无缝隙衔接,从而从根本上实现减少矛盾冲突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应该制定一部规范城市管理的基本法律,主要解决城管所管的事情,以及城管权限及执法方式、执法程序、法律责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