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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1元钱判4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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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抢劫1元钱判4年的消息引起不少网友关注,2017年3月29日,一90后男子易某在江西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加油站附近,因持刀抢劫了夏女士1元钱,被警方逮捕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5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抢劫1元钱判4年真的判重了吗?
今年3月29日,易某在信州区带湖路加油站绿化带路边持刀等待时,正好看到了被害人夏女士独身一人,心存歹念的他便拿水果刀胁迫夏女士抢钱。夏女士随身只带了1元现金,无奈之下,易某便拿了这一块钱硬币,并把作案工具水果刀扔到路边绿化带中,随后逃到了附近网吧,买了一颗大白兔糖果。隔日,易某从网吧出来后,睡在路边报废车辆中,被信州公安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