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社会百态

少年被批评后溺亡,心理过于脆弱是直接死因

社会百态
Tips: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长按图片存图
“少年被批评后自杀溺亡,批评者被判赔10万喊冤”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该事件原委是,河南商丘民权县男子杨俊奇,因看到同村少年杨壮壮翻越堂哥家院墙,遂抓住他并对其批评半个小时,最狠的话是“你信不信我告诉你妈,让她揍你,你以后再这样要是被别人抓住了,小心别人揍你”。杨壮壮被批评后投井自尽。杨壮壮父母提起民事诉讼,民权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请求,商丘中院二审则判决杨俊奇赔偿10万元。
该案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去年河南郑州发生的“电梯内劝阻吸烟导致老人猝死案”。两案有不少相似之处,但两案裁判结果正好调了个。劝阻吸烟案终审判决不承担责任,当时备受认可,因为既符合法律思维,又符合常识判断。那这次事件又是否符合常理和法律思维呢?在我看来,一审判决不赔不太妥当,终审判赔则大体方向正确,只是判赔10万元明显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