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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彩霞事件,王佳俊顶替罗彩霞上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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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4月中下旬,假罗彩霞的父亲王峥嵘来到学校,提交申请,请求注销假罗彩霞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5月4日一大早我们收到了假罗彩霞的全部有关证件原件,当天下午分管校长签发同意注销,第二天便报送省教育厅。”该负责人说,贵州省教育厅已拟好报告,准备明天报教育部备案,请教育部注销。如果快的话,这些证件今天便可被注销。
    罗彩霞事件法律审判
    一审如下:2009年10月26日,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对湖南省邵东县学生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事件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王佳俊的父亲原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干警王峥嵘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原犯的受贿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以上便是罗彩霞事件经过及结果,要小编说,顶替他人上学的人真的是罪孽深重,可以说她是害了另一个人的一生,也许那个人本来不是目前这种现状,有时候人生的路不就那么关键的几步吗?而读书升学就是最关键的,它影响着当事人日后的工作婚姻,所以说是异乎寻常地重要,如今这最关键的一步却被他人走了,可以说自己未来整个的人生之路都将被改写,这不但是被顶替者的悲哀,更应该成为顶替者良心的拷问,但愿这样的事永远都不要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