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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闹致新郎伤残,当事人各自承担35%的责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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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因夏某的3位发小谁也不肯主动承担责任,导致朋友关系破裂。今年1月31日,经索赔未果后,夏某将3位好友告上法庭,提起共计12万余元的赔偿。播州区法院第一法庭法官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一致认定,赔偿总金额为107200元。其中,原告方夏某承担15%的责任,被告刘某承担15%的责任,被告朱某和周某,各自承担35%的责任。据悉,结婚当天恶搞新郎,这一习俗在遵义由来已久。甚至有一种观点认为搞得越恶,今后夫妻感情越好。2009年,遵义市湄潭县一男子曾某,在结婚当天遭朋友恶搞,并被大火烧伤,险些丢命。这一事件发生后,恶搞新郎的习俗,曾一度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