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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偷草莓罚八千,超市工作人员涉嫌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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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偷草莓罚八千的消息引起网友关注,家住北京市石景山的王大妈来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某超市购物时顺手拿了几个草莓,却被超市工作人员周某罚款8000元,认为自己被敲诈了。经检察机关审查,周某已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逮捕。
  俗话说,偷鸡不成蚀把米,这话在王大妈身上得到验证。大妈一时贪图小便宜,把工作人员已经称重贴好价格标签的塑料袋口撕开,又装进去几颗草莓,这种私自非法侵占超市物品有违公共道德。盗窃行为固然可恨,但几颗草莓不足以用八千元罚款来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