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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偷草莓罚八千,超市工作人员涉嫌敲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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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罚款,也要有章可循,而不是看人下菜。对于几粒草莓,可以作出退回去处置、或者重新称重标价,按照同行潜规则,至多是赔偿物品价格的10倍,并且需要通过收银台的“其它罚款”项目缴纳,而不是超市工作人员周某面对有错在先、妨碍面子、信息不对称、法律意识薄弱的王大妈狮子大开口随意处罚。因此,周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逮捕,纯属自作自受。
 
  处置一个工作人员很容易,但要搞清楚超市止损人员胆敢这么做的原因,才能对问题起到解决作用。无独有偶,就在上月,在深圳打工的湖北人阿红,在超市偷了一包尿不湿,被超市保安抓到后,要求罚款3000元,因为他认为处罚太重,拒绝了保安的要求,于是遭受到两名保安长达十多分钟的殴打,阿红乘机逃跑报警。两例有着共同点,那就是,超市内部人员肆意对盗窃者处罚。